巴基斯坦法律:《破坏中巴友谊罪》,令人动容
对于去年的5·12四川汶川大地震印象深刻的同胞们,都应该记得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:巴基斯坦动用国内的军用运输机,倾举国之力将所有的帐篷,甚至是用于战备的军用帐篷,第一时间运到了地震灾区。因为运送的物资太多而空军运力有限,随物资来的巴方人员,竟然挤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货舱里来到了中国!
我们中国人民是懂得感恩的,巴基斯坦在大灾难面前表现出来的国际主义精神,我们会永远铭记。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,在巴基斯坦国内,还有更让我们感动的:除了将"中国是巴基斯坦的坚定盟友"写在学生的教科书上,巴基斯坦还是世界上唯一专门为巴中关系立法的国家,这部法律叫做--《破坏中巴友谊罪》(也有人说并不存在这部法律,但我宁愿相信有,即使真的没有,我想在巴基斯坦也不会有人公开破坏巴中关系)。
巴基斯坦留学生在国外支持北京奥运:


巴基斯坦随处可见的巴中友谊标语和广告牌:




看最后这张图片,赫然把胡主席放在图片的正中央,这种事情估计翻遍全球,也只能在巴基斯坦会出现吧!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,都能好好的了解一下巴基斯坦,珍惜中巴之间良好的国际友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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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08:52:13
巴基斯坦会被中国人民永远铭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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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6th, 2009 at 3:33 下午
@exia, 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到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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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10:59:56
愿友谊常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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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6th, 2009 at 3:39 下午
@小T, 同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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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11:17:04
中国是巴基斯坦的第二故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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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6th, 2009 at 3:41 下午
@程哥哥, 巴基斯坦人大多这么认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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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16:36:17
哎……囧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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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6th, 2009 at 6:19 下午
@我买糕的。, 这个也会让人觉得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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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17:16:37
现在我也这样认为中巴人民的友谊深厚,
但是应该理性的看到,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由利益来决定的。当然也参杂着复杂的感情。
所以没有永恒的敌人,没有永恒的盟友。
《破坏中巴友谊罪》,是不是一种献媚呢?
是不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呢?
它本身合法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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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6th, 2009 at 6:21 下午
@我的国, 很多人觉得应该并没有这么一部法律的,不过相信巴基斯坦人对中国确实有着很深的感情,从网络上的很多文字可以看得出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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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20:08:53
下面那几张明显是假的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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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6th, 2009 at 8:17 下午
@nobird, 是从电视画面上截下来的,不是假的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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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21:36:47
hujint@o会在QQ里把巴基斯坦拖进我的好友列表里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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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1:34 上午
@mfkof, 胡先生会用QQ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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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22:16:11
哎,像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,身处环境低劣,这样与天朝搞好关系,真是做的到家了!
真不容易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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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1:29 上午
@365hope, 都是为了生存啊,要不中国巴基斯坦早撑不下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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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 23:24:01
好让人感动的法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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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1:30 上午
@安, 是啊,很到位的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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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 07:05:17
看到过一篇文章,巴基斯坦人到北京的首饰店看看,被营业员说成是老巴,没钱别看,看到西方游客就阿谀奉承。不知是不是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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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11:06 上午
@盛者无罪, 我也看到过那篇文章,不过说的是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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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 09:58:18
现在也不行了,巴基斯坦也学会傍其他国家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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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11:12 上午
@志言, 小国生存,没有办法的事情,不过那都是政治家的考量
巴国人民对中国还是很有感情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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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 14:26:44
后面几个图片是真的还是假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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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3:22 下午
@SunQ, 据说是真的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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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 17:15:14
有点太夸张了吧,好肉麻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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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6:04 下午
@玄玄, 中国是巴基斯坦人的第二故乡呢,对待故乡不为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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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 21:28:13
真的有破坏中巴友谊罪么? 之前很久也有说到这个问题,最后又有人说没有这样的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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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9:45 下午
@Fly-space, 众说纷纭,我也没法求证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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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7 21:36:28
图片上的logo也太多了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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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7th, 2009 at 9:56 下午
@唐伯狐, 到我这里已经N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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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9 20:43:40
我去维基百科查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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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9th, 2009 at 11:55 下午
@很黄很暴力de生活, 查到了吗?我也没查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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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16 18:01:07
任何事情,都是有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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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16th, 2009 at 8:20 下午
@小曦, 奇怪,你那里没法留言,说不能留空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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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曦 回复:
十月 16th, 2009 at 9:34 下午
@Louis Han,
额?我看看.我说怎么一个星期没有什么留言呢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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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16 21:48:56
上个星期第一次弄成了全静态化,可能留言的插件不能用了。现在觉得,在流量不是很高的情况下,还是不必要弄全静态化的好。
另,您打开我的博客的时候,右下角会有弹出窗口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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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16th, 2009 at 10:55 下午
@小曦, 嗯,我用Firefox打开,有弹出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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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16 23:21:26
这才是真正的好哥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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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uis Han 回复:
十月 17th, 2009 at 12:36 上午
@我想想, 是啊,值得尊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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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3/18 09:56:46
唉 这么无聊的话总是说来说去,我们帮助巴基斯坦的时候也都是一样的全心全意,但哪有个“破坏中巴友谊罪”?又没有实际的证据,只是听说那些无聊的传言就不停的传谣。人家巴基斯坦又不是傻子干嘛要颁布那样一项法律呢?只是中巴关系相比其他国家要好一些而已,你们就传的神乎其神比亲兄弟还亲,世界上的国家之间根本就没有真诚的友谊,全是由利益驱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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